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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2017-08-25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8

各书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挖掘、宣传我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,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网信办、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、河南日报报业集团、河南广播电视台、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开展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宣传推介活动。现将《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7〕532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院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,请贯彻落实。

一、推介范围和名额

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。各书院推荐1-3名,学院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评审会,最终推荐1-2名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候选人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。

二、推介条件

1.政治信念坚定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。

2.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学习、生活习惯良好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在师生中口碑好、声誉高,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
3.学习目标明确,勤奋刻苦,勇于探索,成绩优秀,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意识强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4.在热爱祖国、勤奋学习、科技创新、就业创业、志愿服务、热心助人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典型、感人,具有较强的代表性,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宣传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落实任务,周密部署,认真组织实施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宣传推介的各项工作,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、社会影响大、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,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

2.各书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《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),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,有条件的可提供6-8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(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,mp4或avi格式,分辨率1920×1080以下)。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,要有细节,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,要求内容准确,生动翔实,感染力强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。推荐表一式10份,事迹材料一式5份,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(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/3,无斑点、瑕疵,照片尺寸为320×240像素以上,文件大小为100-500K之间,文件格式为jpg,文件名为“书院名称+姓名”)。相关材料于2017年10月10日前经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。

3.各书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,积极树典型、立榜样,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,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,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,积极营造“学先进、争先进、当先进”的良好氛围,成为德才兼备、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。

4.所有申报材料须经辅导员以及书院严格审核,若上报材料与事实不符,将对相关部门与责任人追究责任。

材料报送:行政楼二楼资讯中心

联系人:王玺秀

电话:0373-7375961

邮箱:649162469@qq.com

附件下载:首届“河南最美大学生”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

 资讯中心

2017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