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宣传部 品牌与公共事务部
通知公告
SANQUAN
当前位置: 首页  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的通知
发布时间2016-12-27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8

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要求,我院将开展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工作。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各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

二、考核方式

对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比。总结为主,评先为辅。

三、考核、评先内容

(一)目标考核

1.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(见附件)所涉及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。

2. 对各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(统计表见附件),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。

3.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“合格”,宣传项得满分;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“不合格”,宣传项将依据《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扣分。

(二)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

1. 设“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奖”若干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

2. 设“新闻宣传先进单位”奖10个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

3. 设“新闻宣传风采人物”奖10个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

四、考核、评先时间和程序

(一)201612月下旬,各单位统计本单位稿件,递交相关材料;

(二)20171月上旬,领导小组审核、统计材料,拟定考核、评先结果,领导小组组长签字;

(三)20171月中旬,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;

(四)20171月中旬,评先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;

(五)20171月下旬,评先结果发文。

五、稿件标准

(一)在学院内外报纸、网站、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(包括文字新闻、新闻图片、新闻视频等)。各类平台上发布的通知、公告、招生简章、招聘启事、年鉴等不属于新闻。微博、微信、视频网站内容不属于新闻宣传。

(二)校内稿件包括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(不包括部门网站新闻),《三全学院报》(第101期至108期,可查阅院报电子版

http://zxzx.sqmc.edu.cn/s/38/t/98/p/17/list.htm)刊载的消息、通讯、专题、人物,不包括文学作品。稿件报道的须为本单位组织(主办或承办)的活动,稿件中须包含本单位名称,作者包含本单位教职工。

(三)校外稿件包括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,稿件中须包含“三全学院”名称。(不包括自己上传网络的图文、视频材料)

(四)本单位以外教职工、本部门下属机构学生撰写的新闻稿件不属于该单位。

(五)单位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,作者发生改变的,稿件仍归属该单位。

(六)资讯中心工作人员独自撰写的外宣稿件,属于学校外宣。虽内容与某单位相关,但稿件不归属该单位。

六、考核、评先要求

(一)各单位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,实事求是,确保材料准确无误。

(二)各部门将2016年(201611日~20161231日)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,表中“计分”一栏不填写。

(三)201614日下午4点之前,统计表格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,报送至平原校区行政楼二楼资讯中心王玺秀老师处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电话:7375961

七、更多详情资讯中心负责解释。

附件下载: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.doc

  

  

资讯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12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