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要求,我院将开展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工作。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 各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 二、考核方式 对各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宣传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比。总结为主,评先为辅。 三、考核、评先内容 (一)目标考核 1.《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(见附件)所涉及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。 2. 对各院(系、部)、书院、职能部门的新闻稿件进行量化统计(统计表见附件),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。 3. 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“合格”,宣传项得满分;未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的单位为“不合格”,宣传项将依据《2016年度宣传工作考核与评先方案》扣分。 (二)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 1. 设“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奖”若干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 2. 设“新闻宣传先进单位”奖10个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 3. 设“新闻宣传风采人物”奖10个。评选标准见附件。 四、考核、评先时间和程序 (一)2016年12月下旬,各单位统计本单位稿件,递交相关材料; (二)2017年1月上旬,领导小组审核、统计材料,拟定考核、评先结果,领导小组组长签字; (三)2017年1月中旬,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; (四)2017年1月中旬,评先结果提交院务会审议; (五)2017年1月下旬,评先结果发文。 五、稿件标准 (一)在学院内外报纸、网站、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(包括文字新闻、新闻图片、新闻视频等)。各类平台上发布的通知、公告、招生简章、招聘启事、年鉴等不属于新闻。微博、微信、视频网站内容不属于新闻宣传。 (二)校内稿件包括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站主页上的新闻(不包括部门网站新闻),《三全学院报》(第101期至108期,可查阅院报电子版 http://zxzx.sqmc.edu.cn/s/38/t/98/p/17/list.htm)刊载的消息、通讯、专题、人物,不包括文学作品。稿件报道的须为本单位组织(主办或承办)的活动,稿件中须包含本单位名称,作者包含本单位教职工。 (三)校外稿件包括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,稿件中须包含“三全学院”名称。(不包括自己上传网络的图文、视频材料) (四)本单位以外教职工、本部门下属机构学生撰写的新闻稿件不属于该单位。 (五)单位原创稿件经校外媒体报道或转载,作者发生改变的,稿件仍归属该单位。 (六)资讯中心工作人员独自撰写的外宣稿件,属于学校外宣。虽内容与某单位相关,但稿件不归属该单位。 六、考核、评先要求 (一)各单位统计稿件要细心谨慎,实事求是,确保材料准确无误。 (二)各部门将2016年(2016年1月1日~2016年12月31日)的有效宣传稿件按照发布时间顺序列表统计,表中“计分”一栏不填写。 (三)2016年1月4日下午4点之前,统计表格打印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,报送至平原校区行政楼二楼资讯中心王玺秀老师处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电话:7375961 七、更多详情资讯中心负责解释。
资讯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|